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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 [2015]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我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所规定的具体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组织管理

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省经信委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

三、招聘方式

招聘条件要求博士学位的岗位,采取考核方式;其他岗位,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详见计划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招聘信息查询。也可登录我院网站(www.lnemci.com)“招聘专栏”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

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填写《2015年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应聘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应聘表”),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 个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应聘表电子版至学院公开招聘电子信箱(lnjgygkzp@163.com)。同时自行打印一份,由本人签字后参加我院安 排的初审(资格确认)报名。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后,按期毕业并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之内,即2015年6月25 日—7月1日,(期间周六、周日不休息),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考试考核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招聘计划。

(三)资格确认

凡符合我院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持由本人签字的应聘表和相关材料,到学院参加报名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我院网站“招聘专栏” 另行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最终报名情况以参加资格确认情况为准。

1、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本人提供应聘表及有关材料。应聘表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要认真、如实填写并由本人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填或代交。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同时学院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应聘人员原单位。

2、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含本科、研究生 )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证书(含学士、硕士、博士 )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6)毕业生推荐表(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须注明毕业时间和专业名称);

(7)岗位所需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条件中资历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者,须提供本人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工作证明);

(8)一寸近期同版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与应聘表中所用的照片一致)。

(四)考试考核办法

我院公开招聘实行淘汰制。本轮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应聘资格,不再安排下轮考核。考核程序为:笔试→试讲→现场面试→体检→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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