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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经区工管委批准,现就2015年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考试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25人,具体岗位详见《2015年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中小学招聘教师职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在校或待业表现良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岗位条件

1.小学教师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学历;或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要求: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学科相同;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学科相同或相近;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与前学历专业必须为相同或相近专业;小学班主任岗位必须为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或相近)、数学专业。

2.初中、高中教师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学科相同;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前学历必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专业,且研究生专业与前学历专业必须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四、招聘对象

1.应聘者户籍要求:小学、初中教师岗位应聘者须为锦州地区户籍。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限2015年6月30前,含本日)。

五、招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现场填报报考学校及岗位,不得委托他人。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3:30,周六、周日不休息),报名者应遵守报名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科教与文体局(原开发区四高中后楼四楼)

3.报名时携带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书、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供前学历证书。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和准考证各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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