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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及数量

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17年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99人(其中招聘研究生比例超过招聘计划的50%,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见附件1);

㈢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考生报到前需参加由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

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㈤具备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 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4.定向、委培及在职人员,不在招聘之列。

三、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1.必须是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只接受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以下简称六所重点师范院校)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名。

2.只接受六所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生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研究生报名。本科生必须是师范生(其中免费师范生必须是辽宁省生源)并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必须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学历必须是二本以上院校。不接受六所重点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类非辽宁省生源本科生报名;不接受六所重点师范院校非师范类本科生报名;不接受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六所重点师范院校的研究生报名。

3.具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三者一致。要求应聘岗位与考生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一致(研究生不得以本科所学专业报名)。

4.具有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或初中或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或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高中岗位须取得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

5.必须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如果考生报到时未能取得上述证件,则视为考生违约;考生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视为考生违约。违约考生需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协议。

6.应聘考生须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报名

㈠时间

2016年11月7日 下午1:30

㈡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本部就业中心一楼多功能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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