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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根据《2023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选聘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3年8月27日(星期日),上午8:30面试正式开始。

二、面试人员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列为面试人选,详见附件(附件1:《2023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请考生务必于7:00准时入场,7:30到达考生候考室,按规定程序准时参加面试。8:30仍然未到达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地点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新一中校区(高新区临清街195号)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模拟上课不超过7分钟,现场答辩不超过3分钟。

面试考生中,现教学岗位和教学经历为小学班主任的考生,可于面试现场自主选择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学科作为面试学科,现场抽签确定模拟上课的教材和课节并完成面试;现教学岗位和教学经历为非小学班主任的考生,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抽签确定模拟上课的教材和课节并完成面试。

考生指定教材和课节详见附件(附件2:《2023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试讲教材信息表》)。

面试考生按规定教材和课节自行按学科备课,面试现场不安排备课环节,不预留考生备课时间,不支持多媒体授课,不允许自备教具。有疑问请加小编微信66746005

五、选聘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为选聘人选,不办理选聘交流手续。

考生面试成绩作为选聘最终成绩,原则上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选聘人选。面试同分者以面试考官最高评分高者确定为拟选聘人选,按规定参加体检、考察等程序。

按照选聘计划,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不足1:1比例的,按实际通过人数列为拟选聘人选。

六、考生面试须知

1、考生须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2、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发现考生在候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考生面试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4、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只可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年龄、毕业院校等相关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为了方便安检,面试考生不得佩戴项链、耳环等首饰。

5、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考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再返回考场听分,监督员核实身份证后,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字迹工整清晰)。签字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或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6、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面试结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

7、考生应自备饮用水、午餐。

七、特别提示

本次选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面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纯属虚构,请各位考生谨防上当。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附件1:2023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2023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选聘事业编制教师试讲教材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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