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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根据《2023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成功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21日14:00至8月23日9: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打印准考证网址:
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lnanshangxq/index.html#/index
二、笔试内容
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笔试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8月23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笔试分为两个科目。第一科目时间:8:30-10:00;第二科目时间:10: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各岗位笔试成绩按笔试公告各科成绩折算比例合成,岗位笔试两科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按50%、50%比例合成(保留两位小数)。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予以公布(http://gxq.anshan.gov.cn/)。有疑问请加小编微信66746005
五、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带齐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方可入场考试。考生须自备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
2.考生入场时,只允许携带透明(非金属)包装的饮品,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必须接受安全检查并予以配合。严禁将书籍、笔记、草稿纸以及计算器、非指针式手表(闹钟)、智能手表、手机通讯、窃听、拍照、无线传输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设备,应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考生须提前1小时到达考试地点,按要求进入考场;监考人员将在考前30分钟左右宣读有关的考试注意事项,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生应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角备查;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严禁将题本、答题纸、草稿纸等带出考场;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按违纪处理。
5.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提示:考生应在考试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网课等,误导报名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时间咨询电话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0412-5223383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新一中校区地址:鞍山市立山区临清街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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