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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葫芦岛市连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24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4:《2024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5:《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2024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zip

为进一步加强连山区教师队伍建设,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区公开招聘教师共168名,其中中职教师10名,高中教师19名,初中教师58名,小学教师79名,幼儿园教师2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相关条件详见《2024年葫芦岛市连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师资格条件、普通话水平、身体和心理素质。

(二)年龄要求

18至35周岁,即1988年8月29日至2006年8月29日(含)期间出生。

(三)户籍要求

限辽宁省葫芦岛市户籍,户籍确认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四)学习经历要求

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学位要求,详见《2024年葫芦岛市连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

(五)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六)不得报考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违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3.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4.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以及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连山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考生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七)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8月31日(含)前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以国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认证的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符。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报考(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报考)。

(八)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

2024年毕业生、以及2022年、2023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统一在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2024年8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人社局6楼(滨河路2-3号),考生需本人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4.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含首页及本人页);

(2)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同底板,底色无要求;

(3)《2024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

(4)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提供以上证件,否则不予聘用(职业教育中心机械加工技术、焊接技术、新能源汽车和电气运行控制专业教师岗位报名时可不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

(5)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6)《2024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

(7)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5)。

5.联系电话:

岗位咨询电话:连山区教育局 0429-3329015

报名咨询电话:连山区人社局 0429-2125089

6.缴费确认:报名费100元。应聘人员报名审核合格后需现场使用移动支付方式。

7.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每位报考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职位。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达

不到开考比例2:1时,低于2:1比例的应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招聘岗位,报考已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有变化的在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招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和聘用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等。

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职业教育中心机械加工技术、焊接技术、新能源汽车和电气运行控制专业教师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

2.笔试的地点、时间及领取《笔试准考证》等信息以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为准。报考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通过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面试1:2(含)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由连山区人社局、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2024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报考应届岗位的2022年和2023年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和《养老保险缴费查询凭证》(可提供在社保APP查询截图的纸质版),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放弃者,不能进入面试,按照同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仅一次),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

1.面试内容

(1)讲一节应招学科微型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报考小学班主任岗位的考生,微型课为语文或数学科目中的一门(科目由考生自选)。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微型课为五大领域课程内容(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微型课为对应学科课程内容。

(3)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和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除讲一节微型课外还需另外进行专业特长展示,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特长展示”内容由考生本人自行确定。所有展示可以自带教具,如需伴奏考生自备伴奏设备(不得穿戴具有明显标记的服装)。

2.面试评委:外聘学科或相关学科教师担任。

3.面试分数: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其中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的考生面试总分100分=微型课90分+特长展示10分。

报考幼儿教师的考生面试总分100分=微型课60分+特长展示40分。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评判,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期间出现疑问当场提出,离开考场后不予受理。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缺额不再递补,原招聘岗位数量不变。

5.面试时间、地点通过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

总成绩采用笔试、面试权重计分的办法。笔试、面试权重比例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学历高且学位高者进入体检,如果总成绩、面试成绩并列且有同等学历学位情况下,师范类毕业生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将在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葫芦岛市连山区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环节,如有考生自愿弃权,由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被考察人员须提供个人人事档案、离职证明、解聘合同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察工作由主管单位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在考察环节,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学校报到,由所在单位按规定及时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职的报考人员在被聘用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城内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乡镇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许交流、借出。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辽人社函〔2019〕251号)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及《2022国考学科指导目录》。

5.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连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联系单位及电话:

岗位咨询电话:连山区教育局 0429-3329015

报名咨询电话:连山区人社局 0429-2125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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