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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下达的增人计划,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公开招聘教师10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二)应聘微山县第二实验小学、微山县实验幼儿园、微山县第二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的考生,必须是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计划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未就业毕业生。
  (三)应聘乡镇(含街道,下同)中小学(含定向岗位)的考生,必须是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中学须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计划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微山县的未就业毕业生。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未就业毕业生不限生源、户籍。(往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夫妻一方系我县人员,本人户口迁入我县的县外生源未就业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报名考试。)
  (四)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5日后出生)。
  (五)取得报考学校及其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七)身体健康,符合《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要求。
  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二、教师招聘计划
  共招聘103名,其中县直小学22人,县直幼儿园12名,乡镇中学20名,乡镇小学45名,面向服务我县期满的“支教”毕业生3名,定向招聘岗位1名。(详见微山县2014年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5日至8月8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微山县实验小学(县城东风路41号)
  (三)报名要求: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需亲临现场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指往届毕业生报考乡镇岗位)原件报名,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婚入我县人员还需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微山县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交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交纳报名、考务费40元,核发《准考证》。为减轻特困家庭应聘人员负担,应聘人员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可免收考务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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