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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小学教学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及《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庄河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7名、初中教师29名、小学教师62名、幼儿园教师6名。

一、教师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2011年及以后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学音乐、幼儿园可招收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2014年庄河市教师招聘学科计划)。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4年7月16日在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庄河教育网、大连人才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须在2014年7月16日至7月21日期间登录庄河市教育网下载并填写《庄河市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5日—7月27日。上午7:00—11:0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庄河市第三十初级中学

3、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应往届毕业生携带打印好的“庄河市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二份)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以上各种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毕业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未发的,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必须提供打印的网上确认证件(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照4张到庄河市第三十初级中学一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考务费50元、领取准考证。

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2)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学科),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同一岗位(学科)要形成3: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学科)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学科)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学科)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被取消岗位(学科)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退还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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