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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成绩核定

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

总成绩查询。登录庄河市教育网查看面试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要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由庄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医院为大连市内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具有相当资质的公立专业体检机构。体检医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选取的2家医院中随机抽取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分配原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生按照学科岗位要求,依次进行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将在庄河市教育网、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

2014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届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在职的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新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方可以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间流动。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教师工作由庄河市监察局监督。

四、咨询电话

0411-89703661(庄河市教育局人事科)

五、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庄河市教育局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庄河市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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